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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2021-03-09广东│大力发展装配式,省政府印发“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
- 2021-02-09农历鼠末牛始,中山万科装配式建筑连布两城
2月8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议四室召开了都会花园及海岸花园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出席会议的有住建局总工室领导,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代表,以及由省内5位装配式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经过严谨的审查和质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都会花园项目14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2%;..
- 2021-01-02中山市《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宣贯会成功举办
2020年12月30日,我会联合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及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在中山市良安大夏五楼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宣贯会。会上首先由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对即将实施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
- 2020-11-27招商地产中山40万平方大盘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11月26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议四室召开了雍景花园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出席会议的有住建局总工室领导,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代表,以及由省内7位装配式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经过严谨的审查和质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雍景花园项目12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2%,满足广..
- 2020-11-19我会参加坦洲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交流会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受坦洲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邀请,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等一行3人出席了坦洲镇2020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交流会。观摩交流项目为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占地数千亩的锦绣国际花城(第五期)。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和监管方遵..
- 2020-11-04我会组织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编制启动会
2020年10月15日下午,我会在市住建局会议四室召开了《中山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编制启动会议,市住建局总工室相关领导及各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总工室李伟雄主任对《指南》的内容及进度作了具体要求,各参会代表进行热烈讨论后形成了《指南》的初步框架,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对《指南》的..
- 2020-09-122020年中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万科金域中央项目现场观摩会
9月10日上午,2020年中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万科金域中央项目现场观摩会举行。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廖江陵出席会议,市住建局副局长黄民强、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会长曹大燕以及来自省、市镇区住建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土木建筑学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协会、市政行业..
- 2020-08-03广东标准《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宣贯及装配式建筑技术讲座隆重举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标准《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DBJ/T15-179-2020),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承办的“《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宣..
- 2020-07-22“关爱儿童 你我同行” ------中山市儿童福利院慰问活动
为传递我会爱心公益正能量,关爱儿童,给儿童多一份温暖,多一份快乐。2020年6月23日我会开展“关爱儿童你我同行”的慰问活动,我会代表带着一批慰问品来到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为孩子们送上来自社会的关爱与祝福。本次慰问活动我会提倡让爱永存于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尽力所能及之事,给予福利院的孩子们更多的关..
- 2020-06-19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建筑材料分会、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领导到公司参观考察
6月15日,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建筑材料分会、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一行莅临我司参观考察。公司总经理杨晓永、副总经理张亮、副总工程师李应以及各部门负责人陪同考察。
- 2020-05-22重磅!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 —— 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发布
2020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动..
- 2020-04-10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项目通过评审
近日,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顺利召开,来自省市装配式建筑专业领域的7位专家对万科金域城东花园进行了联合评审。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以南地段,本次评审范围共32栋,总建筑面积272009.86㎡,框剪结构,采用了叠合楼板、预制楼梯、集成厨房、整体卫浴等装配式建筑技术,达到了提..
- 2020-03-30我会参编的广东省标准 DBJ/T 15-179-2020将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2020年1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粤建公告[2020]3号的形式发布了广东省标准《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实施的公告。
- 2020-03-25绿色科技建造技术建设美丽粤港澳大湾区高峰论坛在广州召开
2019年10月25-26日,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主办,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和广东科技新闻工作者协会承办的2019年“岭南科学论坛·双周创新论坛”系列活动之《绿色科技建造技术建设美丽粤港澳大湾区高峰论坛》在广东科学馆顺利召开。
- 2019-04-15粤港澳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筹备工作启动
4月4日上午,粤港澳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筹备工作启动仪式在第十五届绿博会“绿色湾区·健康人居——绿色建筑产业发展论坛”上隆重举行。来自粵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20余位行业组织和企业代表走上舞台,共同启动“粤港澳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的筹备工作。我会黄照明会长作为中山市代表参与其中。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
- 2019-04-15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第六次会员大会胜利召开
2018年1月3日,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第六届一次会员大会在中山市良安酒店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市各专业的近200名会员代表出席了本次换届大会。前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顾问韩大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俊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罗国选,市科协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秘书..
- 2019-04-08何镜堂院士之“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为激变的中国设计”讲座在中山成功举行
为活跃我市建设工程界的学术氛围,让广大的建设工作者及时了解当今科技潮流,开阔视野,促进交流,7月20日,由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发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承办的“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为激变的中国而设计”进座..
- 2019-04-08中山土木建筑院士大师讲坛——容柏生院士之“我国及全球高层建筑现状讲座”在中山成功举行
9月8日,由中山土木建筑学会发起,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中山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承办的“我国及全球高层建筑现状讲座”在中山市委党校召开。本次讲座邀请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设计大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名誉理事长容柏生先生进行授课。这..
- 2019-04-08方小丹大师之《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几个问题》讲座在中山成功举行
为活跃我市建设工程界的学术氛围,让广大的建设工作者及时了解当今科技潮流,开阔视野,促进交流,8月28日,由中山土木建筑学会发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山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联合承办的。《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几个..
- 2019-04-08中德绿色建筑国际合作论坛成功举办
由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和德国工商大会广州代表处联合主办、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举办的“中德绿色建筑国际合作论坛”于2015年6月9日在广州天河新希尔顿酒店3楼大宴会厅举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领事馆总领事吕海慕先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廖江陵处长,德国..
- 2019-04-08成功举办中山纪念图书馆项目绿色建筑技术交底会议
为让相关单位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11月15日下午我会召集了中山市代建管理办公室、中山纪念图书馆项目的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中山纪念图书馆项目绿色建筑技术交底会议,会上,黄照明会长向有关技术人员介绍和解读《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
- 2019-04-08中山市科协2015第二季度学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于6日召开
8月6日下午,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5年第二季度学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协会举行。市科协沈小龙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级各协会、学会秘书长及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学会专职秘书黎韵靖出席本次会议并与其他学会秘书长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由中山市科协学会部高颖部长主持,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
- 2019-04-08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山宣贯会隆重举行
为做好新修订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贯彻实施工作,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我会协办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山宣贯会”于7月3日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A栋讲学厅隆重举行。在宣贯会上,中山市住建局散装水泥站黄巧洁站长发表致辞:中共中央政治局指出“协同推进新型..
- 2019-04-08中山市举办预拌砂浆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中府通[2015]1号)文件精神,推广落实我市建筑工程即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按通知要求执行使用预拌砂浆。6月10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受中山市散装水泥管理站委托,联合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举行中山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技术培训班。本次..
- 2019-04-08省学会领导莅临中山参观指导
11月16日下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长劳应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离等一行4人莅临中山考察指导,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罗国选、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等陪同考察。一行人先后视察了顺景商业中心、中山温泉宾馆改造工程,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劳应勋理事长一行对项目的建设工作..
广东│大力发展装配式,省政府印发“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1〕24号
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结合深圳市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和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和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二)试点范围。
珠三角所有城市(以下称无废试验区)。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目标。
到2023年底,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推行工业绿色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根据本区域行业发展特征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在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加强产业链循环式组合,鼓励产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开展循环化工业园区改造、“无废园区”建设试点。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重点行业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水泥、建材、钢铁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指导,试点城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试点城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以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化体系,鼓励和引导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等领域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指导)。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从2021年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原则,限期建成绿色矿山(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条件的地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发布绿色生活方式规范指引,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电商、外卖等领域,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试点垃圾计量收费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指导)。
2.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分流办法,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资源化处置体系。各试点城市要明确本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在肉牛、羊和家禽等养殖场鼓励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奶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到2022年,试点城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2.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水平。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或标准地膜,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强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试点并推广“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鼓励支持供销社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参与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通过推动渔网渔具回收、取缔养殖用泡沫浮球、推广可替代环保养殖渔具使用等方式,减少渔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指导)。
(四)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组织开展区域内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加快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收集、中转、贮存网络,着力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收集率;支持鼓励固体废物就地无害化处理,统筹规划建设各类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省生态环境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指导)。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落后的环保措施。除已实现污泥焚烧处置的污水处理厂外,鼓励其余污水处理厂采用深度脱水工艺等方式实现污泥减容减量。到2023年底,无废试验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五)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1.健全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指导)。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将固体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指导)。
2.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及时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指导)。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探索开展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促进规范处置(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指导)。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遗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监管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指导)。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指导)。
3.建立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立无废试验区特殊类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统筹规划设施建设和运维。建立无废试验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各区域执法监察力量,采取异地摸排、交叉互检、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固体废物专项监督与执法检查,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依托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建立无废试验区固体废物综合信息公开模块,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与互通互联,为政府、企业、智库、公众等各方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处置技术等互访交流、技术合作与认证渠道(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指导)。探索建立无废试验区海上环卫制度,完善海上垃圾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广东海事局指导)。
(六)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1.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课题研发,重点打造高端科研平台和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大力吸引国内外顶尖技术和优秀人才,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加速市场化、产业化,培育一批以解决广东固体废物领域关键问题为导向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龙头企业。重点推动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危险废物快速鉴别、飞灰资源化等关键固体废物技术的研发集成与示范(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
2.推动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专业化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指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接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探索建立逆向物流体系(省商务厅、供销社指导)。以试点城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指导)。
3.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指导)。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指导)。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使用配方肥和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同步减少化肥补贴。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政府要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并将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除深圳市外,各试点城市要根据国家和我省试点工作要求,编制本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于2021年12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试点城市印发实施。省生态环境厅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相关成效评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等。
除深圳市外,各试点城市应于每年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成效评估,总结提炼相关经验与改革创新举措,形成试点工作总结于试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省政府。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试点城市政府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要统筹安排生态环境等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试点城市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邻省(区)联防联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审核,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督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虚假申报行为,着力解决固体废物瞒报漏报、底数不清等问题。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排查和整治行动。全面摸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总量。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城市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鼓励建设集工业旅游、科普教育和环保示范于一体的标杆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大面向公众开放力度,有效防范“邻避效应”。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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