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 2024-04-26《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 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2024年4月25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会议三室主持召开了由我会与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山市聚意天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4-04-09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
- 2024-04-03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等出席广东省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机构座谈会
为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4月1日下午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机构座谈会。广东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组成员..
- 2024-04-01我会会长参加港口中学科技节展演座谈会
2024年3月15日,中山市港口中学举行了科技节展演座谈会。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先生,港口镇党政办副主任师锋先生,港口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教育专干苏少伟先生,中山市港口中学行政和代表老师出席了活动。座谈会上,港口中学教学处副主任石海威向与会领导和嘉宾汇报了科技节展演..
- 2024-03-22《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编制组成员到明阳公司进行调研
2024年3月22日上午,为高质量完成《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编制工作。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带领编制组成员前往总部设在我市的新能源领域世界500强企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在座谈会上,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明阳集团的发展历程、技术创新以及市场布..
- 2024-03-19我市首个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3月19日下午,市土木建筑学会主持召开了榄商人才公寓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来自市住建局总工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表,及市装配式建筑领域的5位专家出席了会议。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总建筑面积20216.94m²,其中1栋、2栋住宅楼拟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
- 2024-03-19我市首个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3月19日下午,市土木建筑学会主持召开了榄商人才公寓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来自市住建局总工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表,及市装配式建筑领域的5位专家出席了会议。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总建筑面积20216.94m²,其中1栋、2栋住宅楼拟实施装配式建造..
- 2024-02-05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
- 2024-02-02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有效控制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
- 2024-01-27转发|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1月24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并部署2024年工作计划,旨在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各镇街分管领导及住房城乡建设..
- 2024-01-08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受弯性能试验观摩活动完美收官
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相较于现行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俗称:叠合板),具有免模减碳、提质增效、降低造价等优势,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诚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诚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正联合开展某型号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力学性能试验。为各相关专业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了解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卓越性..
- 2023-12-22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附件
- 2023-12-05喜报!学会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多项荣誉
2023年11月30日下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在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了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七十周年庆典大会。会上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了表彰,我会黄照明会长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优秀总工程师”荣誉称号,吴晓桐干事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
- 2023-12-04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初步成果汇报暨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
为顺利推进《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的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的严谨性、先进性及可落地性。在该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2023年12月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绵办在市住建局会议四室主持召开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初步成果汇报暨专家咨询会。市海绵办代表、5位专..
- 2023-12-03我会协办2023年可持续建筑环境亚太地区“绿色湾区建设与实践暨建筑绿色金融与激励政策”会议
11月24日,2023年可持续建筑环境亚太地区会议(SBE23Asia-Pacific)分论坛“绿色湾区建设与实践暨建筑绿色金融与激励政策”会议在深圳市龙岗区天安云谷举办。本次会议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香港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
- 2023-08-02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中山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政策宣贯讲座的通知
附件
- 2023-06-07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受聘担任中山市市委“改革观察员”
为落实市委领导指示要求,鼓励企业家、智库专家、干部、群众等在制造业强市、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助推市委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经市委同意,第一批拟聘任80人担任市委“改革观察员”,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作为住建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受聘担任市委&ldq..
- 2023-04-25转发|5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 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分别提升20%和30%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助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该《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
- 2023-04-22转发|中山市关于优化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实施技术要求,现就优化我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评价流程 装配式建筑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26号..
- 2023-04-11大师领衔的“预制混凝土桩应用技术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2023年4月7日下午,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和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主办,建华建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协办的“预制混凝土桩应用技术讲座”在中山市利和希尔顿酒店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罗赤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四位专家亲临授课。来自..
- 2023-03-23转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2023〕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2日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
- 2023-03-14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满足我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指引..
- 2023-02-24转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
- 2023-02-0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
- 2023-02-07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产业基地申报条件
产业基地实行自愿申报原则,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一种类型的产业基地。申请企业应在本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不同类别的产业基地应符合以下对应类型的基本条件:
(一)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类
1.以生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为主要业务,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建有生产基地,并已建成投产。主要产品年实际产能应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预制混凝土部件在4万立方米以上;
(2)钢结构建筑部件在3万吨以上;
(3)轻质墙板在40万平方米以上;
(4)其它部品在全市范围处于较高水平。
2.具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
3.具有关键技术,产品符合国家装配式建筑发展方向,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4.产品近三年来累计在8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累计应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
5.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二)装配式建筑装备制造类
1.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建有生产基地并已建成投产。
2.具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
3.具有关键技术,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三)装配式建筑教育培训类
1.建立了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有相对固定的培训场所,能够开展装配式建筑理论知识讲解、施工现场指导与实操等业务。
2.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和培训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人次。
3.具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市场信誉良好。
(四)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类
1.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市场信誉良好。
2.建立有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技术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应用新技术能力,每年在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方面有满足研发工作的经费投入。
3.开发建设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中,积极推行智能建造,项目设计、施工等阶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取得一定的应用成果。
4.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经验,近三年来承担过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含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项目开发建设,累计开发建设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或承担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开发建设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5.开发建设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五)装配式建筑设计类
1.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市场信誉良好。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具有构件级拆分和深化设计能力,近三年来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累计设计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承担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设计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3.设计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近三年未因设计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六)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类
1.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市场信誉良好。
2.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BIM各专业持证人员齐备,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科技成果。
3.具有较强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企业近三年来应承担过3个以上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项目,累计承担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七)装配式建筑施工类
1.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市场信誉良好。
2.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阶段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全部预制构件追踪与溯源,应用BIM技术指导施工,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管控。
3.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积极推行智慧绿色施工,使用建筑机器人(如:放样机器人)施工与辅助施工。
4.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来应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累计施工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承担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施工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来应承担过3个以上主体结构实施预制拼装的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累计施工单幅桥梁长度不少于10公里或累计施工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5.承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八)装配式建筑检测类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检测资质,能承担装配式建筑和部品部件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市场信誉良好。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检测经验,近3年来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测,累计检测项目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承担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检测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
(九)装配式建筑科技研发类
1.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规范,科研经费和人员能够保障,市场信誉良好。
2.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近三年来主持过5项及以上的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主编过2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标准。
3.相关科研成果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十)综合产业基地
1.满足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类产业基地申报条件。
2.满足其他两个及以上专业产业基地对应申报条件。
二、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原则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等单位联合申请。申请示范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已完成形象进度1/2及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具有一定的建筑规模。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等群体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安全控制专项施工方案。
(四)项目选定的技术体系先进、合理,积极应用建筑业新技术,装配率等指标达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
(五)项目实施以来未发生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产业基地申报材料
1.产业基地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
2.产业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专利、业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1.示范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
2.申请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3.技术体系介绍、建筑信息模型(BIM)及新技术应用情况和装配率等指标计算情况说明。
4.施工许可证、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
5.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时间为期2个月。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将齐全的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至以下邮箱: zstmjzxh@126.com (注明申报单位、申报基地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须在受理截止时间前补齐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初审合格后请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土木建筑学会(地址:东区竹苑市场五楼505B卡,电话:0760-88309968,联系人:吴晓桐)
(三)申报受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产业基地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根据参评企业类型选择相应领域的专家。专家委员会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五、公示公布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网上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和公布,其中产业基地授发(或综合产业基地)牌匾;不符合示范条件的,不予认定。
六、其他事项
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单位,可不重复申报。示范项目有效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自然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请报告(框架)
2.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
3.中山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