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被市科协授予二星级学会称号


发布时间:

2025-09-03

近日,在市科协开展的中山市第三届星级学会评估活动中,经申报学会自评、市科协现场考察和专家组最终评定,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被授予第三届二星级学会称号

         近日,在市科协开展的中山市第三届星级学会评估活动中,经申报学会自评、市科协现场考察和专家组最终评定,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被授予第三届二星级学会称号。

 

         这是学会理事会及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学会日后不断完善组织建设,推动学会创新发展,团结组织会员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市科协授予学会"二星级学会"的荣誉称号,是对学会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在以后的工作中,协会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学会的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法规


中府通[2015]1号 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

中府通[2015]1号 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

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安全文明施工和技术进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156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在我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石坡K、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五桂山、翠亨新区和南朗镇、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逐步实现全面禁止施工现场(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搅拌砂浆。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施工工地,一律使用由专业厂家生产的预拌砂浆。本通告中的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即湿拌砂浆:或内水泥、于骨料或粉料、添加剂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丽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的干混砂浆。 二、实施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