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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山科学技术奖启动仪式诚邀您的参与
创新中山科学技术奖邀请函
创新中山科学技术奖邀请函(2)
声明
为防止有人以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名义在社会上开展绿色建筑咨询业务牟利。为此,本会郑重声明如下:
关于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017年第三批)评审会议的通知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14]131号),现组织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017年第三批)评审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17 版)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我局委托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编制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17版),本指南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原《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修订版-1)同时废止。
中建通[2014]131号 关于组织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中山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批复》(粤建科函[2014]115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府通[2015]1号 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
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安全文明施工和技术进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156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在我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石坡K、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五桂山、翠亨新区和南朗镇、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逐步实现全面禁止施工现场(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搅拌砂浆。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施工工地,一律使用由专业厂家生产的预拌砂浆。本通告中的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即湿拌砂浆:或内水泥、于骨料或粉料、添加剂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丽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的干混砂浆。 二、实施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山市举办预拌砂浆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中府通[2015]1号)文件精神,推广落实我市建筑工程即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按通知要求执行使用预拌砂浆。6月10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受中山市散装水泥管理站委托,联合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举行中山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技术培训班。
中德绿色建筑国际合作论坛成功举办
由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和德国工商大会广州代表处联合主办、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举办的“中德绿色建筑国际合作论坛”于2015年6月9日在广州天河新希尔顿酒店3楼大宴会厅举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领事馆总领事吕海慕先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廖江陵处长,德国工商大会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冉礼文先生,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副会长杨仕超先生、秘书长廖远洪先生及中德双方绿色建筑领域的近百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山宣贯会隆重举行
为做好新修订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贯彻实施工作,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我会协办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山宣贯会”于7月3日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A栋讲学厅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