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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2024-03-18我会会长参加港口中学科技节展演座谈会
2024年3月15日,中山市港口中学举行了科技节展演座谈会。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先生,港口镇党政办副主任师锋先生,港口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教育专干苏少伟先生,中山市港口中学行政和代表老师出席了活动。座谈会上,港口中学教学处副主任石海威向与会领导和嘉宾汇报了科技节展演..
- 2024-02-05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
- 2024-02-02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有效控制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
- 2024-01-27转发|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1月24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并部署2024年工作计划,旨在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各镇街分管领导及住房城乡建设..
- 2024-01-08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受弯性能试验观摩活动完美收官
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相较于现行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俗称:叠合板),具有免模减碳、提质增效、降低造价等优势,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诚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诚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正联合开展某型号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力学性能试验。为各相关专业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了解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卓越性..
- 2023-12-22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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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5喜报!学会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多项荣誉
2023年11月30日下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在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了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七十周年庆典大会。会上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了表彰,我会黄照明会长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优秀总工程师”荣誉称号,吴晓桐干事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
- 2023-12-04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初步成果汇报暨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
为顺利推进《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的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的严谨性、先进性及可落地性。在该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2023年12月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绵办在市住建局会议四室主持召开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初步成果汇报暨专家咨询会。市海绵办代表、5位专..
- 2023-12-03我会协办2023年可持续建筑环境亚太地区“绿色湾区建设与实践暨建筑绿色金融与激励政策”会议
11月24日,2023年可持续建筑环境亚太地区会议(SBE23Asia-Pacific)分论坛“绿色湾区建设与实践暨建筑绿色金融与激励政策”会议在深圳市龙岗区天安云谷举办。本次会议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香港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
- 2023-08-02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中山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政策宣贯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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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7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受聘担任中山市市委“改革观察员”
为落实市委领导指示要求,鼓励企业家、智库专家、干部、群众等在制造业强市、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助推市委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经市委同意,第一批拟聘任80人担任市委“改革观察员”,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作为住建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受聘担任市委&ldq..
- 2023-04-25转发|5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 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分别提升20%和30%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助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该《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
- 2023-04-22转发|中山市关于优化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实施技术要求,现就优化我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评价流程 装配式建筑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26号..
- 2023-04-11大师领衔的“预制混凝土桩应用技术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2023年4月7日下午,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和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主办,建华建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协办的“预制混凝土桩应用技术讲座”在中山市利和希尔顿酒店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罗赤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四位专家亲临授课。来自..
- 2023-03-23转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2023〕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2日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
- 2023-03-14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满足我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指引..
- 2023-02-24转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
- 2023-02-0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
- 2023-02-07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
- 2023-02-06《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全文发布
- 2023-01-04喜报丨我会荣获“2017-2022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12月19日下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在广州市东方宾馆会议中心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一次理事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新一届领导班子及对第六届理事会先进集体、先进学会工作者进行表彰为主要内容。我会荣获“2017-2022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我会在组织活动、政策宣传、规..
- 2022-12-28中共中央、国务院: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 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出,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标识..
- 2022-11-2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评审会
为高质量编制我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评审会。高星级绿色建筑-顺景商业中心(资料图)会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规划背景、总体目标和发展定位、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加快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进绿..
- 2022-11-07大力发展装配式│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22〕39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
- 2022-10-26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手账
来源:人民日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工业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体系建造,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 号),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为鼓励工业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体系建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试行)。
一、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评价基本规定
(一)现阶段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按照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执行。
本指引所述工业建筑是指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含宿舍、办公楼、研发楼、展厅、停车楼等)。
(二)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宜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当申请奖励面积项目需在规划许可前申请预评价时,单体建筑可临时编号,当临时编号与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有异时,应在规划申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变更申请;
2.单体建筑由主楼、裙楼组成时主楼、裙楼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 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4. 地下建筑(含地下室)可单独进行计算和评价。
(三)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确定评价等级。
(四)单体建筑(评价单元)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1. 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20 分;
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10 分;
3. 采用全装修,对于已确定使用功能的厂房,所有使用空间应完成天棚、墙面、地面的装饰面层和设备管线的安装;对于出租厂房和工业地产项目,应至少完成公共区域的天棚、墙面、地面的装饰面层和设备管线的安装,公共区域指门厅、电梯间及卫生间;
4. 装配率不低于50%。
(五)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二、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设计的有关要求
(一)在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装配率等内容进行专篇说明。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还应当对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等内容予以说明。
(二)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及实施方案。依法应当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先完成专项审查。设计文件应当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施工技术、装配率等内容进行专篇说明。
(三)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图纸应按《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进行设计,包含《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及《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审查表》,各专业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中应有装配式建筑专项内容(应含有各专业装配式专项说明、装配式节点大样),设计图纸需用不同图例注明预制构件的种类,标示预制构件的位置,列明所用预制构件的清单表。
(四)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时,应当明确将装配率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装配率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书。
三、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评价流程
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建筑项目,如需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设计阶段预评价和项目评价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号)规定进行。
不需要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为简化评价流程,设计阶段预评价和项目评价流程如下:
(一)设计阶段预评价
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审查表及施工图,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进行设计阶段核定,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注明“本工程设计文件符合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达到基本级/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视同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
(二)项目评价
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限制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建筑项目、主动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办理规划验收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 项目《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监督任务完成告知书》。
收到上述材料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项目评价意见书,项目评价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依据。
四、本指引适用于不需要申请面积奖励的工业建筑项目,是《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号)的配套,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联系电话:88337746。
五、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