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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2022-05-25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
- 2022-05-17“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
- 2022-04-16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推荐性通用图集《CS部品部件装配式建筑构造》粤21J/T133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由我会协编的《CS部品部件装配式建筑构造》(粤21J/T133)建筑设计图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图集的内容包含:1.模板内置CS保温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内保温构造;2.粘贴CS保温板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3.CS楼承板组合楼板构造;4.厨房、卫生间(湿区)界面、防水、粘贴一体化CAS高聚亚胶泥粘贴..
- 2022-04-06住建部│印发《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JG/T578-2021
附件下载:《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文章转载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4-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
为衔接装配式住宅标准化设计与部品部件应用之间的联系,建立设计选型方法,引领设计人员掌握以标准化部品部件为核心的系统集成设计,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94-2022,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
- 2022-03-30《中山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技术指引》(2022版)编制启动会召开
3月29日,由我会组编的《中山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技术指引》(2022版)召开了编制启动会。会议上,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就指引的内容和时间进度做出了具体的要求,编制组就指引的框架结构及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落实具体分工并确定各节点进度对应时间。本《中山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技术指引》(2..
- 2022-03-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z_mohurd@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 2022-03-15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工业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体系建造,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广东省《装配..
- 2022-03-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 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
- 2021-12-01我会参加市科协“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科技社团发展座谈会暨科协系统学会秘书长沙龙活动
11月26日,受中山市科学与技术协会邀请,我会吴晓桐副秘书长出席参加在火炬开发区珊洲村九畹兰圃举办的市科协“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科技社团发展座谈会暨科协系统学会秘书长沙龙会活动,共有三十余家科技社团秘书长或代表参加活动。在会议开始前,先参观了位于当地的“横门保卫战珊洲主题公园”,岁月在墙体上留下..
- 2021-11-03关于印发《中山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验收指引(2021版)》的通知
2021-11-02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和指导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质量验收工作,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验收指引(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0月29日附件下..
- 2021-10-27大力发展装配式│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0月24日(本文有删减)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
- 2021-09-09《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和《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宣贯讲座成功召开
为开展好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加快推动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以“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为主题,2021年9月7日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联合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及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在中..
- 2021-08-2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意,现批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5-65-2021,其中第3.1.1条、6.2.2条、6.2.3条、6.2.6条、7.2.3条、8.2.3条、12.2.3条、14.2.2条、15.2.2条、16...
- 2021-08-17大力发展装配式│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
粤府办〔2021〕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
- 2021-07-20中山科技界人士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我市科技界引起热烈反响。日前,我市科技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纷纷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推进科技创新发展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转化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
- 2021-07-03我市通过首个设计阶段预评价的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项目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前教育大楼工程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来自省、市装配式建筑专业领域的5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新建学前教育大楼工程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内,为一幢6层的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9878.41㎡,采用钢筋桁架楼承板(底部纤维水泥板..
- 2021-03-09广东│大力发展装配式,省政府印发“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
- 2021-02-09农历鼠末牛始,中山万科装配式建筑连布两城
2月8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议四室召开了都会花园及海岸花园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出席会议的有住建局总工室领导,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代表,以及由省内5位装配式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经过严谨的审查和质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都会花园项目14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2%;..
- 2021-01-02中山市《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宣贯会成功举办
2020年12月30日,我会联合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及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在中山市良安大夏五楼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宣贯会。会上首先由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对即将实施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
- 2020-11-27招商地产中山40万平方大盘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11月26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议四室召开了雍景花园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技术评审会,出席会议的有住建局总工室领导,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代表,以及由省内7位装配式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经过严谨的审查和质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雍景花园项目12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2%,满足广..
- 2020-11-19我会参加坦洲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交流会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受坦洲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邀请,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等一行3人出席了坦洲镇2020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交流会。观摩交流项目为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占地数千亩的锦绣国际花城(第五期)。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和监管方遵..
- 2020-11-04我会组织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编制启动会
2020年10月15日下午,我会在市住建局会议四室召开了《中山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编制启动会议,市住建局总工室相关领导及各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总工室李伟雄主任对《指南》的内容及进度作了具体要求,各参会代表进行热烈讨论后形成了《指南》的初步框架,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对《指南》的..
- 2020-09-122020年中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万科金域中央项目现场观摩会
9月10日上午,2020年中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万科金域中央项目现场观摩会举行。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廖江陵出席会议,市住建局副局长黄民强、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会长曹大燕以及来自省、市镇区住建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土木建筑学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协会、市政行业..
- 2020-08-03广东标准《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宣贯及装配式建筑技术讲座隆重举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标准《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DBJ/T15-179-2020),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承办的“《薄浆干砌及薄层抹灰自保温墙体技术规程》宣..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工业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体系建造,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 号),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为鼓励工业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体系建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试行)。
一、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评价基本规定
(一)现阶段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按照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执行。
本指引所述工业建筑是指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含宿舍、办公楼、研发楼、展厅、停车楼等)。
(二)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宜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当申请奖励面积项目需在规划许可前申请预评价时,单体建筑可临时编号,当临时编号与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有异时,应在规划申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变更申请;
2.单体建筑由主楼、裙楼组成时主楼、裙楼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 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4. 地下建筑(含地下室)可单独进行计算和评价。
(三)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确定评价等级。
(四)单体建筑(评价单元)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1. 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20 分;
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10 分;
3. 采用全装修,对于已确定使用功能的厂房,所有使用空间应完成天棚、墙面、地面的装饰面层和设备管线的安装;对于出租厂房和工业地产项目,应至少完成公共区域的天棚、墙面、地面的装饰面层和设备管线的安装,公共区域指门厅、电梯间及卫生间;
4. 装配率不低于50%。
(五)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二、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设计的有关要求
(一)在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装配率等内容进行专篇说明。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还应当对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等内容予以说明。
(二)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及实施方案。依法应当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先完成专项审查。设计文件应当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施工技术、装配率等内容进行专篇说明。
(三)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图纸应按《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进行设计,包含《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及《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审查表》,各专业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中应有装配式建筑专项内容(应含有各专业装配式专项说明、装配式节点大样),设计图纸需用不同图例注明预制构件的种类,标示预制构件的位置,列明所用预制构件的清单表。
(四)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时,应当明确将装配率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装配率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书。
三、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评价流程
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建筑项目,如需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设计阶段预评价和项目评价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号)规定进行。
不需要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为简化评价流程,设计阶段预评价和项目评价流程如下:
(一)设计阶段预评价
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审查表及施工图,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进行设计阶段核定,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注明“本工程设计文件符合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达到基本级/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工业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视同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
(二)项目评价
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限制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建筑项目、主动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办理规划验收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 项目《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监督任务完成告知书》。
收到上述材料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项目评价意见书,项目评价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依据。
四、本指引适用于不需要申请面积奖励的工业建筑项目,是《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号)的配套,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联系电话:88337746。
五、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